close

今天在網路上閒逛,無意間看到居然有人在賣這樣的刀:

 

包裝盒上的美國國旗與一點都不害羞的"U.S.A"字樣,實在讓人啼笑皆非!

GERBER BG Columbia? 

 

有人看出妙在哪嗎?呵呵...

 

這傢伙可真是集跨品牌合作之大成,跟Bear Grylls survival series knife幾乎一模一樣的握把,跟哥倫比亞河一樣有"columbia"文字的品牌,「融合」BUCK與KA-BAR風格的盒子,最好玩的是,猛一看包裝盒上的標示,還以為老熊怎麼跑去跟哥倫比亞河合作了起來,仔細一瞧,才發現原來這把刀的生產者還真是喜歡開玩笑阿...

 

你猜想的沒錯,這的確就是一把不折不扣盜用他人商標與設計的「創意仿冒品」,為什麼我會把它稱為「創意仿冒品」?握把的設計與商標剽竊GERBER的BG(Bear Grylls)系列過於明顯,無庸置疑,但是在刀刃、握把尾端、刀套上,又加入了自己的創意變化(又或是盜用哪些刀的設計?請不吝指教),所以我才把它稱為「創意仿冒品」。

 

「創意仿冒」跟「完全仿冒」雖然都是仿冒,都是不對的行為,但前者的可惡程度還超過後者。我認為「完全仿冒」還保留了一些對原版正品的尊重,而「創意仿冒」完全無「尊重」這兩字可言,只是仿冒者拿自認有價值的品牌,套在自己的商品上,好像這樣做,消費者就會把他們的東西當真正的名牌正品來看待...如果對自己設計、生產製造的商品有自信,根本就不需要盜用別人的品牌甚至設計,這種「創意仿冒」行為,在我看來是最不入流的下三濫行徑,甚至還有消費者嫌正品太貴不買正品,而去買創意仿冒品,似乎有個LOGO在上面自己看了比較爽,順便可以拿來騙騙一些不懂的人說他的是名牌喔...我認為這同樣是一種自欺欺人且低俗的心態。

 

買正品與買仿品,那種東西入手後的成就感是截然不同的,玩什麼樣的刀也能反映出一個人的水平,總歸一句,玩刀也要玩的有格調!

 

(為個人創作,嚴禁隨意轉載)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mathew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